根据以上对商铺历史的回顾,可以对“商铺”做以下定义,即 商铺是经营者为顾客提供商品交易、服务 、 感受体验的场所。和过去商铺的定义相比有相同的地方,即 商铺首先是商品交易的场所;区别之处是现代商铺的概念不仅包含了交易功能,而且包含了服务功能和感受体验的功能。 商铺作为交易的场所,很容易理解,从百货、超市、专卖店到汽车销售店都是规模不等的商品交易场所。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理解这一点很容易。 商铺作为提供服务的场所,简单举例很容易理解,比如餐饮设施、美容美发设施等。消费者在这种商铺里,通过得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享受服务的品质。 商铺作为提供感受体验的场所,比如电影城、KTV量贩、健身设施等,消费者在这类商铺里充分感受经营者创造的特别的情景、设施、氛围等,从中得到美感、娱乐、健康等,而经营者在此过程中实现收益。 商铺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商铺已经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已经从初的经营物品商品,增加到经营服务商品、体验商品的层面。很显然,以上不同经营商品的形态将直接影响商铺的位置、交通条件、定位、大小、空间、结构、装修方法、风格、商品类型、配套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