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末,冷库一直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冷库主要用作对食品、乳制品、肉类、水产、禽类、果蔬、饮料、花卉、绿植、茶叶、药品、化工原料、电子仪表仪器、烟草、酒精饮料等半成品及成品的恒温恒湿贮藏。冷库属于制冷设备的一种,其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要大很多,但他们有相通的制冷原理。
药品冷库具有冷藏保鲜制冷速度快、功能齐、省电节能等多项优点,并且采用的低噪音进口谷轮制冷机组,提高了制冷效率,降低了冷库的能耗。
药品库的温度要求从2到8℃冷藏保存药品,制冷控制系统采用全自动微电脑电气控制技术,无需值守,主要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可监测和记录储存区的温度湿度。
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4章 [1] ,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规程》。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
冷库设施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6章 [1] )
冷库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冷库用运输工具应符合《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
库房内应具备应急逃生设施。
库房内的货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氨制冷机房内应配备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放置于易获取的位置。
变配电室和具有高压控制柜的制冷机房,应配置高电压操作使用的专用工具及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