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企业要提供施工许可证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小型项目的范围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对文物保护的修缮问题,由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无需向建委申请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抢险救灾工程。由于此类工程的紧迫性,不可能先申报后施工。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4.临时性建筑。这里所说的临时性建筑,必须是在被许可的施工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例如:施工区内的工人宿舍、材料仓库等临时建筑。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或被许可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应当向当地所属房管局申报批准后建设,未申报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因军用房屋建设,涉及到严格的保密事宜,属于军队内部的管理范围,不应有地方建委管理。
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此类项目多属于投资的大型项目,此类项目投资和规模大,有些跨越多省地域,例如:高速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建设等。在开工前已经经过了多年的论证、审批等手续。无需再申领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中的第三项。
办理施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诸表(原件),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盖公章。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名并盖章。
3、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议标批复(原件)。
4、高层建筑或大型项目(十六层及十六屋以上、20000平方米及20000平方米以上)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提交初步设计审批证明(原件)。2001年9月l日后开工的八层以上(含八层),5000m2以上,18米跨度以上的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施工图审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从2002年1月1日后开工的所有工程都应提交施工图审查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6、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7、按规定需要办理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须提交工程项目监理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8、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出示用品房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9、建筑平、立、剖面施工图(原件,审查后退回)。
10、地质勘查报告(原件,审查后退回)。
11、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2、缴交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证明(原件)。
13、缴交建筑企业管理费等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措施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程,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
具体措施包括:
(1)人员培训:
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相关的操作规范。
(2)设备: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3)疏散通道:
建立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4)现场监控:
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的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隐患。
为了保障墙体拆除作业人员和建筑物结构的,拆除公司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建筑物拆除的常识,主要是说明人工拆除墙体的规定,具体如下:
1、在拆除墙体之前首先要通过物业审批,并且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2、如果墙体布有电线的话,在拆除之前应该将通往墙体的所有电源关闭,否则很容易造成电源短路;
3、在拆除墙体时如果需要保留门窗及其它装饰物的话,首先应该拆除门窗和装饰物,否则在拆墙过程当中会损坏到门窗及装饰物;
4、一般来说,人工拆除墙体不应采用推倒方法,应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除,严禁从根部掏洞采用推倒方法,否则因倒塌瞬间冲击荷载过大而损坏到现楼板;
5、因特殊情况必须采用该方法时,应做到: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全体人员避到远离被拆高度2倍以上的处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