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现如今,随着人们市场活动的不断开展,对于资金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大。弄得靠积蓄来进行消费的形式已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故各大银行针对公民个人展开了个人贷款,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贷款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个人资金需求。
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希望贷款的时限。借款期限决定了借款人需要多长时间来偿还贷款。借款期限的确定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偿还计划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在向银行申请借贷时,借款人应明确说明希望的借款期限,并与银行沟通协商,以确定合适的借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