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LP/QDIE: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合格境内投资企业
1. 定义
QDLP,英文全称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是指经认定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面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运用试点基金的自有资金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投资标的包括境外非上市股权和债权、境外证券市场及其他经批准的投资业务。
QDIE,英文全称为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即合格境内投资企业,在QDLP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投资范围和主体的试点项目。国内较早开展QDIE试点的地区为深圳,因此QDIE也被称为深圳版QDLP,此外江苏自贸区等也已研究开展QDIE政策试点。
2.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QDLP和QDIE作为试点项目,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批复文件、与试点改革细则有关的通知以及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试点办法和规定。这些试点办法明确了QDLP/QDIE的资格条件、投资范围、额度管理及监管要求等。
以早开展QDLP试点的上海地区为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查询本地区是否为QDLP或者QDIE政策试点地区并详细了解有关投资要求。
3. 投资主体
QDLP对外投资试点是对现有境外投资方式的升级,在投资主体方面较限定于境内机构的ODI、QDII有了进一步的放开。因QDLP的运作方式是经认定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面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对外投资,QDLP的投资主体可分为试点 基金管理企业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