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现场评审: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
许可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许可项目、许可范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许可单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许可机关有权撤销其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作用和好处1.规范市场秩序: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可以约束特种设备制造商和使用单位的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2.维护人身和财产: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存在保障了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的可靠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有效维护了人身和财产。
3.提升企业信誉度:
拥有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企业能够证明其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提升了企业的信誉度,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4.促进行业发展: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颁发机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