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申请人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担保人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付款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从风险保障角度看
预付款保函的核心作用是保障预付款的,确保在申请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或履行相应义务时,受益人能够得到补偿。即使预付款已经使用完毕,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还存在其他与预付款相关的潜在风险,如因申请人原因导致项目中途停滞、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可能需要用预付款进行弥补或扣除相应款项,所以保函期限超过预付款使用期限能为受益人提供更的风险保障。
从合同履行角度看
预付款使用期限只是预付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用于特定事项的时间范围,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存在后续的验收、质保等多个阶段。例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预付款可能在工程前期用于施工准备等工作,但工程竣工后还有验收环节,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整改,而申请人拒绝承担责任,此时受益人可能需要动用预付款保函来保障自身权益,这种情况下预付款保函期限超过预付款使用期限是合理且必要的,以确保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