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相关资料
保证金证明:缴纳保证金的银行流水或存款证明等。
抵押物资料:如房产、土地等抵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评估报告。
质押物资料:如存单、股权等质押物的相关证明文件、评估报告。
第三方担保资料:第三方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担保意向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人营业执照:证明申请人的合法经营身份和主体资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授权情况。
申请人自身方面
信用状况不佳:申请人在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如逾期贷款、拖欠工程款、违约等行为,担保机构为控制风险,可能拒绝其延期申请。
财务状况恶化:申请人近期财务状况明显变差,如出现严重亏损、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紧张等情况,担保机构会认为其履约能力下降,增加了保函延期后的风险,从而拒绝申请。
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履约保函不能无限期延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律认可履约保函等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期限限制的。
合同约定:履约保函本身是基于合同而设立的担保文件,合同双方通常会在保函或基础合同中对有效期及延期条件等进行约定,一般不会约定无限期延期,而是会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期的具体条件和期限。